豁 免 條 款 是 RoHS 指 令 的 重 要 內 容 , RoHS指令(2011/65/EU)的豁免條款在附 件III和附件IV中列出。附件III是所有電子 電氣設備都適用的豁免條款,附件IV是專 門針對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的豁免條款。 2020年3月5日,歐盟委員會再次發布多 項指令(EU) 2020/360 、(EU) 2020/361、 (EU) 2020/364、 (EU) 2020/365、 (EU) 2020/366,更新RoHS指令附件III中第9、 9(a)-I,、9(a)-II、41條以及附件IV中第37、 41條豁免條款,同時在附件IV中新增第44 條豁免條款。目前附件III和附件IV中有效 的豁免條款匯總如下: